各县区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文件精神,最近、市政府检查通报了项目建设进度,卫生项目建设相对滞后,市政府再次要求,扎扎实实办好为民健康实事,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卫生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现就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工程进度。对于2006年安排的平利、石泉、白河三县共计36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白河、紫阳县医院建设项目,白河、旬阳、汉滨区中医院建设项目,汉滨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请各相关的项目县区卫生局和各项目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倒排项目施工时间表,以确保所有国债项目顺利完工。对目前尚未开工的项目要逐一分析原因,属于前期工作问题的,要及时报告政府协调解决,务必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对已开工的项目,适时召开现场会、协调会,逐一排查影响进度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平利(9个)、白河(14个)、石泉(13个)县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务必在今年年底全面完工;汉滨区中医院建设项目今年10月份完工并交付使用;白河、紫阳县医院、旬阳中医院今年年底主体完工;白河县中医院、汉滨区妇保院建设项目今年年底务必完成工程量的50%。
二、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制定的《国债项目县医院建设指导意见》、《国债项目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指导意见》、《国债项目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和《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的规定,合理布局,科学设计,完善功能,严格工程质量标准,规范项目管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坚决防止超规模建设。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建设的项目不能验收。
三、强化督查机制。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指导,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信息,认真核实填报《安康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度月报表》。市卫生、计划部门将根据进度报表,适时组织督查并予通报。对项目进度缓慢的县区和部分项目单位点名通报批评,并向市政府通报县(区)项目建设情况。
二00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