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关于开展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及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


作者:规划资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8
 

各县区卫生局:

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安排部署,从200711月起执行新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和《陕西省卫生统计调查制度》,采用网络直报方式报送有关统计数据。为了加强全市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地提供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信息,市卫生局配合省卫生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及数据质量的检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071128-1215,分基层单位自查、市卫生局抽查、省卫生厅抽查三个阶段。

二、检查范围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军队和武警医院)。

二、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工作及直报条件。主要检查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及以上医院是否依据《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设立了统计机构、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和专用统计工作的计算机,是否有网络环境和直报人员能够完成卫生统计直报任务,各项统计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有无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卫生统计是否纳入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区网络直报的培训情况等。

2.数据库建设及数据质量情况。主要检查2006年统计工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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