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关于办理申请入会、推荐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的通知


作者:akweishe…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8
 

 

   安卫规便函(200712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关于办理申请入会、推荐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填报团体及个人入会申请表,与830日前传真至市卫生局规资科。

联系人:王明菊

电话:09153212955   09153209140(传真)

附件:

1、         关于办理申请入会、推荐理事及常委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2、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

3、         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

4、         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

 

 

 

                                  安康市卫生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关于办理申请入会、推荐委员及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的通知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已于2007518正式被民政部批准成立。经筹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大会将于2007920在浙江杭州召开,现将成立大会前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         请按要求填报个人入会申请表、团体入会申请表。

2、         请推荐委员及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

3、         凡已经是中国医院协会的会员单位,要加入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的单位及个人,只需要说明并提供会员证复印件就可以成为分会会员,享受分会会员的一切待遇。

4、         入会条件及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享有的权益详见附件。

5、         请于715日前将入会申请表报到协会办公室。

6、         联系方法:

       联系人:何光慈、徐洋

       联系电话:86-10-6407639964050222

传真: 010-64023175

       邮箱:yyhospital@vip.sina.com

       网站:www.cse.org.cn

附件:1、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

2、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2007.06.06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

 

 

 

 

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在全国医院管理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缴纳会费,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团体会员

    1.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主管部门核准的面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3.曾经有过医院设计的甲、乙级资质的设计研究单位和教学机构;

    4.与医院经营管理相关的科研、教学机构;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院协()会及其他相关学术团体。

    ()个人会员

    1.本会团体会员的院级主要领导;

    2.本会团体会员的院级副职领导、职能科室或专业科室领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三级或相当三级医院院级副职领导担任现职一年以上或从事医院管理取得副高以上技术职务者;

    (2)二级或相当二级医院院级副职领导或三级医院职能科室或专业科室领导担任现职二年以上者;

    3.取得卫生管理(医院管理)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者;

4.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医疗机构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5.在医院建筑领域有二年以上或参加过大型医院建设的相关工作经验者;

    6.其他科学技术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会员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跨会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资深会员

      已经退休离开管理工作岗位,退休前作为本会会员五年以上者,经本会组织部门审核批准可成为资深会员。

    ()名誉会员

    热心支持和赞助本会工作,对医疗卫生管理事业发展和对外交流做出重要贡献的国内、外专家和知名人士可聘请为本会名誉会员。

    ()企业会员

1.赞同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相关企业,经本会组织部门审核可发展为企业会员。

2.在医院建筑方面有二年或二年以上业绩的企业,并具有专业资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至少具备二个甲方的工程评价说明。

     会员入会程序:

   ()  提交入会申请书。(见附表)

()  经委员会授权的机构审核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的权力如下:

一、团体会员的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及联谊活动;

2、团体会员单位的同志在参加中国医院协会举办的研讨班及学术会议时,会务费酌情减免;

3、免费获得中国医院协会编印的内部资料,订阅协会主办的报刊费用可以优惠;

4、对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和其他服务。

二、个人会员的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各种活动;

2、有资格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有资格参加推荐为中国医院切,会专业奖的候选人;

4、有资格参加本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的评比;

5、有权获得中国医院协会授予的继续教育学分;

6、本会主办的期刊,在稿件水平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发表本会会员的稿件;

7、本会组织出国访问、考察、出席国际会议,所选派人员必须是本会会员;

8、享受优惠订阅协会主办、公开发行的期刊。

三、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建议。

四、资深会员:

为了鼓励那些长期从事、参与、支持中国医院协会活动,热爱医院管理事业,为协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并愿继续参与协会活动的会员,根据《章程》第三章第九条之规定,对资深会员规定如下:

()资深会员条件:

见《章程》第三章第九条,具体解释如下:

1、从事医院管理业绩突出。以下任何一项均符合本项条件:

(1)由于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而获得全国劳模、全国先进典型、协会终身贡献奖、突出贡献奖等;

(2)承担过地市()以上管理方面的科研课题;

(3)获得过地市()以上管理科研成果奖;

(4)出版过管理方面的专箸;

(5)在全国性管理期刊上发表过五篇以上学术论文(含在本协会和各二级专业委员会、分会、研究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的大会发言)

2、正高职称或相应职务。相应职务指下列任何一项:

(1)县以上医院正院长、卫生局正局长;

(2)三级医院院级领导;

(3)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正、副厅()长、医政处正、副处长。

3、从事管理工作20年以上。

从事管理年限指在县以上医院或卫生主管部门专职从事管理工作时间。在县以上医院任科主任时间,按二分之一折算为管理年限。任二级以上医院领导者可放宽至15年。

 ()资深会员的权利

1、资深会员为终身制;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3、可以直接向本会委员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4、免费或优惠获得本会主办的内部资料,如《中国医院》杂志

5、可被邀请参加协会组织的讲课及联谊活动;

6、优惠获得本会或有关专科学会编辑的相关专业论文汇编;

7、在参与我会医院管理专业奖的评比时,有优先被推荐权;

8、可以享受我会为资深会员提供的其他各项服务。

 ()资深会员的义务

1、积极支持协会的工作,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2、参与对国家、地方卫生工作发展战略、政策重大决策的论证和咨询等活动;

3、按时缴纳资深会员会费;

4、自愿为发展本会事业募集资金。

 ()推荐审批程序

1、资深会员主要采取推荐办法,由本会组织部、各分支机构、各工作委员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医院管理协()会提名推荐,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意见,本人填写“资深会员登记表”,由推荐承办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后报本会会员服务部。

2、凡符合资深会员条件的个人,亦可向上述推荐承办部门提出申请,再由推荐承办部门汇总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意见,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填写“资深会员登记表”,推荐承办部门盖章后报本会会员服务部。

3、本会会员服务部将各方推荐的资深会员登记表汇总交组织委员会初审, 而后提交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4、批准后由本会颁发资深会员证书,并一次性缴纳会费200元。

五、名誉会员

根据《章程》第三章第九条关于名誉会员的规定,特设立名誉会员。

 ()名誉会员的条件

热心支持和帮助本会工作,对医疗卫生管理事业发展和对外交流做出重要贡献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和知名人士。

 ()推荐审批程序

1、本会会员推荐,本会分支机构、各工作委员会评论通过,填写名誉会员登记表。

2、会员服务部初审,报常务委员会讨论批准。

 ()由总会颁发名誉会员证书。

 会费交纳标准及办法

个人会员、资深会员、名誉会员、团体会员、企业团体会员均应缴纳会费,以支持协会开展活动。

会费标准如下:

 ()个人会员会费:

1、个人会员:每届<5)交纳200元。

2、资深会员:一次性交纳200元。

3、名誉会员:免收会费。

 ()团体会员会费:

1、团体会员;三级及相当于三级的综合、专科医院,建筑设计院视同医院,每年缴纳2000元;二级或3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每年缴纳1000元;不设置床位的医院和医疗机构,每年交纳500元。

2、委员单位:每年缴纳2000元。

3、常务委员单位:每年缴纳3000元。

4、各省级医院协()会,可以作为中国医院协会的团体会员加入,免缴会费。

5、以个人名义(非公职人员)担任的委员、常务委员、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只缴纳个人会费。

6、企业会员会费:

 (1)企业团体会员:每年交纳5000元。

 (2)企业委员单位:每年缴纳20000元。

 (3)企业常务委员单位:每年交纳50000元。

 ()会费的管理与使用

1、各类会员的会费应按财务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2、收取会费必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3、个人会员会费一次性交纳5年会费(200元);团体会员和企业团体会员可一次交纳5年会费,也可以每年缴纳。

4、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性支出和补贴协会工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5、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应向委员或常务委员会报告,并接受会员咨询和监督。

6、协会授权发展会员的二级机构按照双方协议执行。

 

 

 

 

 

 

 

 

 

 

附件2.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

证书号:_________

                                                                               

 

 

 

照片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所属专业委员会、分会

 

电子邮箱 E-mail

 

交费方式

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