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工作,7月20日,市卫生局组织召开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会议。汉滨区卫生局长、合疗办主任,市属定点医疗机构、汉滨区直属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管领导、合疗科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合疗组发[2007]1号)、省财政厅卫生厅《对洋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事件的通报》、省卫生厅《关于杨陵区查处乡镇违规行为的通报》以及《安康市新农合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
会议指出,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工作总体是好的,为全市新农合制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也面临着全市方案尚未统一、平均住院费用水平较高、医院新农合政策宣传氛围不浓、管理不规范等困难和问题。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不断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卫生局、合疗办的工作,为广大农民群众做好医疗服务。一是全体医务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要提高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努力实现“三高三低一满意” 的目标要求;二是突出定点医疗机构工作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做好费用监控,坚持报销直通车制度,研究单病种定额付费政策,加强合疗科建设。三是要认真领会《通报》精神,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安康市新农合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接受合疗办的监督管理。四是汉滨区合疗办、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照省财政厅、卫生厅的通报,对本辖区、本单位工作进行一次自查,8月15日以前将自查结果报市、区合疗办。
会上汉滨区卫生局介绍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就监督管理工作对区合疗办、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