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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7
 

关于开展公共卫生政策法规
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卫生局,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切实抓好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加快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步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公共卫生工作就是通过健康知识普及、健康行为干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措施,让广大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或减少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提高广大群众健康素质,从而达到保护生产力,创造良好的健康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的。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对于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及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单位创建工作,为实施“绿色安康”战略及“药、水、游”产业发展创造文明、卫生、健康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及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对于做好我市公共卫生工作,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步伐,显得非常重要。 开展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是贯彻落实公共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的需要。去年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省人大修订了《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多次就公共卫生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公共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及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只有组织学习、宣传好这些政策法规和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关于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讲话,才能认识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各个方面自身应完成的目标任务,有的放矢,因地制宜,依法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公共卫生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 开展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是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市结核病、乙肝、艾滋病、地方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发病率较高,其中结核病发病率仅次于榆林位居全省第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次于西安、商洛位居全省第三。这些疾病大多数与不良健康行为有关,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农村脱贫致富、投资环境等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只有下大力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力量,全面普及疾病防治知识,帮助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减少、控制传染病发生、蔓延,才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一)组织学习活动。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利用中心学习组学习和职工政治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习、请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专业人员辅导讲座、自学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等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农村卫生、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政策措施。学习资料由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提供。
   (二)开展媒体宣传。各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要承担起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任务,定期刊播公共卫生如爱国卫生、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开办公共卫生宣传专栏,重点宣传我市贯彻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做法和基层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全民参与爱国卫生的重要性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减免费、救助等政策;采取专家访谈形式,系统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疾病防治知识。开办健康教育专栏,采取询医问药形式普及疾病防治知识。
   (三)推进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作为预防控制疾病的主要手段之一,切实抓紧抓好。继续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活动,采取开办健康教育学校、组织讲座、卫生下乡咨询、科技之春咨询、各种卫生宣传日咨询、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组织健康教育文艺演出等形式,重点开展以帮助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切实抓好计划免疫及相应传染病防治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流感、痢疾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普及工作。宣传、卫生部门要抓好健康教育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抓好本系统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健康教育,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好青年学生、妇女、职工健康教育;卫生医疗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将健康教育贯穿于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全过程,主动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农户开展疾病预防知识普及工作。
   三、加强对开展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领导 开展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是事关公共卫生建设,事关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事,神圣而艰巨。各县区委宣传、卫生部门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纳入中心学习组学习和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制定学习方案,积极组织,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本系统学习宣传活动检查落实工作。卫生部门要组建各级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讲师团,抽调有条件的专业人员就公共卫生及重大传染病防治若干专题做好准备,深入各单位开展巡回讲座活动;要为宣传普及活动准备材料,及时给有关单位提供;要做好宣传学习评估工作,了解掌握各单位、各县区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效果。广播电视等新闻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尽快形成宣传舆论声势。
   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卫生局、市级各部门要掌握宣传学习进展情况,定期报送进展信息,并于今年12月底前将本县区公共卫生政策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情况报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

 
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 安康市卫生局

二OO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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