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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有关活动的通知


作者:weishe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8
 

各县区卫生局、安康疗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有关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5]2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今年1月29日是“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主题是“情系麻风病患者,温暖困难群体”。请各县区卫生局,尤其是高发病县区和安康疗养院,要主动协商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切实做好麻风病人的慰问工作和送温暖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切实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于2月15日前书面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

                       二OO六年一月十八日

卫 生 部 办 公 厅

民 政 部 办 公 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卫办疾控发[2005]284号


 

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有关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民政厅局、残联、红十字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1月29日是“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主题是:情系麻风病患者,温暖困难群体。

建国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和麻风病防治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我国的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国90%的县(市)患病率已控制在1/10万以下。但是,在全国整体疫情下降的同时,部分地区疫情依然十分严重,部分地区对麻风防治的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够;麻风病患者及残疾者的生活、医疗、康复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社会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界共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的控制目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麻风病人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请各地卫生、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2006年麻风病日和春节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麻风病院、村和麻风残疾人家中,开展慰问工作和送温暖活动,以实际行动关爱麻风病患者和畸残者。

二、积极动员大众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宣传活动,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唤起全社会对麻风病人的关爱。

三、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麻风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关心和帮助麻风病防治工作者,认真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四、各地民政、残联和红十字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为麻风病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发放辅助用具,开展救助活动,切实帮助他们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卫生部办公厅(章)     民政部办公厅(章)

中国残联办公厅(章)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章)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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