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安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23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中秋、国庆双节、安康市第十三届全运会期间和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确保消费者及旅游客商度过一个祥和、欢迎的节日,防止节假日期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十三届全运会和学校及幼托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现就专项整治月活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县卫生监督所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双节和学校及幼托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当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安康对外开放形象、关系安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明确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落实责任。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县区卫生监督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双节”和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品卫生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监督所要实行责任制管理,分片包抓,责任到人。为保证全运会食品卫生安全,对全运会运动员食宿的汉水宾馆、市招待所、市委党校、东云阁宾馆要派住卫生监督员,并于本月26日上午进住宾馆,真正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严格检查
    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县区卫生监督所要对所有的宾馆、饭店、饮食摊贩、学校、幼托机构、旅游景区内餐饮和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坚持实行婚宴、集体聚餐24小时凉菜留样制度,要使用专用留样冰箱,按要求做好样品留样的保存,各卫生监督所要对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对不具备加工制作凉菜的餐饮单位,严禁加工制作凉菜。
    对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加工条件,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对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活动要依法进行处罚。
    对流通环节中的月饼、熟肉制品、糕点等节令食品要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费经营户的索证情况,对没有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品种,要进行抽检,在检验结果未出来之前,不得对外销售。
    三、加大力度,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
    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要集中力量,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查出的不安全隐要督促经营单位马上排除,对无证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告知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对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迅速掀起学习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热潮 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县区卫生监督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规范》,对所辖餐饮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进行培训,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从根本上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行为。各县区和市、县区卫生监督所要大造宣传声势,在9月底前掀起高潮,保证《规范》全面贯彻落实。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公告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咨询、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和结案反馈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强化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食品中毒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并按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及时报告。
    专项整治活动月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10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法监科。请各县区于9月26日前将双节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卫生局法监科。
    联系电话:3214555                               传    真:3212161   8108851

                                                                              二OO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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