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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法监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3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部2006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我局制定了2006年全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县区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要组织必要的法规和技术培训,确保今年重点监督检查的实效。

二、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程序进行,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重大案件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三、要严格按卫生部制定的表格填写,检查的数据要翔实可靠。要将检查数据按时汇总上报市卫生监督所。

四、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市卫生局适时将对部分地市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方案另行通知。

本通知所附的有关表格可在卫生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gov.cn)下载。监督检查的各项报表结果及总结要按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汇总后报省卫生监督所。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刘新英

电   话:0915-8108852

电子邮件:akwsjd@sohu.com

附件:1、2006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2、2006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3、2006年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4、2006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6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范围

(一)对煤炭、建材、化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职业人群健康监护情况。

(二)对辖区内用人单位2005年(2004年10月1日2005年9月30日)立项的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审核、审查、验收情况的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检查可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二)2005年辖区内建设项目立项信息的情况,可通过各级政府年度计划工作会议等途径进行收集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

(三)市卫生监督所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报告全市监督检查总结和汇总表,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四)各县区卫生局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含电子版)。

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联系人:徐生慧

联系电话:8108851

传    真:8108851

电子邮件:akwsjd@sohu.com

附表:

1、2006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

2、2006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06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处罚情况汇总表

4、2005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竣工验收重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5、2006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表

6、2005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竣工验收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表

附件2

2006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对象

(一)开展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核医学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二)加速器、g 辐照、g 探伤等非医用辐射机构。

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

1、放射诊疗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

2、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与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4、辐射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事故应急准备情况;

6、《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情况。

(二)非医用辐射机构

1、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及卫生审查情况;

2、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情况;

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4、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5、事故应急准备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要具体组织本辖区内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可采取交叉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实、查验证明文件等方式检查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对违法情节要现场取证、详细记录,依法予以查处。

(三)各县区要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各项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9月30日前,各县区卫生局将检查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含电子版)。

市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联系人:徐生慧

联系电话:8108851

电子邮件:akwsjd@sohu.com

附表:1、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非医用辐射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3、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违法及查处情况汇总表

4、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违法机构具体查处情况表

附件3

2006年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内容及范围

内容:宾馆饭店卫生管理情况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和卫生管理情况。

范围:各县区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馆)和辖区内1/3宾馆饭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二、方法及要求

样本采集要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保证样品代表性。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负责对样品采集、检验和评价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

三、时间安排

6月~7月份进行游泳场(馆)的监督检查,7月31日前按附表要求,上报市卫生监督所;

7月~9月进行宾馆饭店卫生监督抽检,9月30日前按附表要求,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包括电子版)。

四、检查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要紧紧围绕公共场所中普遍存在的卫生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监督检查工作要以《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为依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查处;

(三)在检查过程中,各县区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情况并上报市卫生局;

(四)各县区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应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局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地市进行抽查。

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联系人:赵世霞

联系电话:8108853

传    真:8108853

电子邮箱:akwsjd@sohu.com

附表:1、2006年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检查项目及依据

2、2006年游泳池水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3、2006年宾馆饭店集中空调系统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4、2006年宾馆饭店卫生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

5、2006年游泳场(馆)卫生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

6、2006年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

7、2006年公开表扬或曝光公共场所卫生单位情况

8、2006年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名单

附件4

2006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内容和依据

以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为重点,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建水厂)的卫生管理情况和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情况和水质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对违法单位的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及数量

市卫生监督所对全部市政水厂、自建水厂和4家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对全部市政水厂、自建水厂的出厂水和水源水进行水质卫生安全检测;按供水人口每2万人设1个采样点对末梢水进行水质卫生检测(供水人口超过100万时,可酌量减少采样点,供水人口少于20万时,应酌量增加采样点);对4家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水质卫生安全检测。

三、工作分工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协调本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上报汇总情况。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负责本计划相关检验工作的技术指导。联系人:鄂学礼;联系电话:010-67711576;电子信箱:exueli@sina.com。

四、工作要求

市卫生监督所应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检查记录,认真审核、按时上报检查结果,保证本计划执行质量。

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写明检验值、规范限值、检验结论等,由市卫生监督所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并按本计划规定的格式汇总填报。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样品,除不能长时间有效保留的样品外,检验单位应保存样品至卫生部公布结果后再行处理,必要时要进行采样、检验及结果报告全过程核实确认,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五、时间安排

2006年4月-8月进行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水质监测。9月30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汇总结果和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本)上报省卫生监督所。

市卫生监督所生活饮用水联系人:宋莉

联系电话:8108853

传    真:8108851

电子邮件:akwsjd@sohu.com

附表:1、2006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检查汇总表

2、2006年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06年水源水水质监测情况一览表

4、2006年出厂水水质监测情况一览表

5、2006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情况一览表

6、2006年水质检验原始数据报送表(式样)

7、2006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违法单位查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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