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
全市护理人员执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站)、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健全全市护理人员基本信息库,为全省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做好准备工作,根据部、省有关要求,我局决定于9月1日起利用二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理人员执业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报送方式
截至2008年8月底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采供血机构、计生机构等单位执业的全体护理人员。
市直市管各单位直接报送市卫生局医政科;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报送。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9月1日——7日
各县区卫生及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摸底调查工作。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9月8日——20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填写《安康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电子表格版,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报县、区卫生局(市直市管各单位直接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第三阶段:9月21日——30日
各县区卫生局审查核实相关资料,填写《安康市 县区护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电子表格版,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卫生局医政科。
第四阶段:10月1日——31日
市卫生局对全市护理人员分布情况核实汇总,填写《安康市护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省卫生厅。
三、几点要求
1、护士管理涉及到广大患者的健康权益,涉及到广大护理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护理人员执业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2、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情况较为复杂。各县区卫生局及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特别要把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计生机构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3、各县区卫生局及各有关单位在调查摸底时,要将本辖区、本单位的所有护士的《执业证书》(或相关职称证书或93年前护士职称认定文件)的原件全部收归暂时保管,以利于审核及重新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工作。
4、各县区卫生局要切实负起指导及监管职责。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专项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纠正。坚决杜绝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5、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及2008年度护士注册、再注册工作另行通知。
6、各种表格电子版可在安康市卫生局网站下载。(http://moh.ankang.gov.cn/)
联 系 人: 熊晓芳
联系电话:0915-3213944
电子邮件:akwsyz@126.com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点击下载)安卫字(2008)286号《关于开展全市护理人员执业情况调查的通知》及附件